國企央企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部門,“虛假發票案”層出不窮。
今年6月,中石油所屬北京石油機械廠曝出虛構設備采購事項,使用虛假發票在生產費用中列支2079元。這不是特例,可以說,使用“虛假發票”其實已經成為了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多年通行的“潛規則”。
來自國家審計署的數據,2010年,就查出中央政府部門通過使用假發票套取資金1.42億元。而2011年,在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發現82個所屬單位采取截留收支、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和私存私放資金4.14億元,其中使用虛假發票仍然是相關單位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的重要方式。
央企中央部門尚且如此,地方部門和企業往往更甚。根據《韓國經濟》一篇09年11月的報道,在中內地某市,曾查獲一起制售假發票的大案,而據警方消息這批假發票的最大顧客竟然是該市市政府。在該市流通的假發票中有1/5被市政府用市財政預算買走,金額接近3億元。
入鄉隨俗:“假發票現象”甚至被寫入普華永道給外企的《中國投資指南》
假發票如此“猖獗”,以至于很多跨國企業也入鄉隨俗。正在接受中國調查的英國制藥公司葛蘭素史克,其中國公司的四名高級管理者在過去六年通過提交假發票挪用了數百萬美元公款。幾年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針對另外幾家大企業提起了控告,理由是他們在中國從事類似的行為。另一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2005年到2010年間,制藥公司輝瑞(Pfizer)旗下的惠氏(Wyeth)“以組織大型消費者教育活動為名提交了假發票或虛開的發票”。
而根據路透的報道,很多跨國企業都把“虛假發票”問題當做投資中國的“新的會計風險”。咨詢公司
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 Coopers)更為直接,在其2013年的報告《中國投資指(Doing Business and Investing in China)中就特別指出,“采用假發票及支持文件是從公司獲得現金最普遍的手段,不論是員工用來中飽私囊,還是作為賄賂款的一種來源。”
無孔不入:車站、短信和網絡,出售“虛假發票”廣告充斥國人生活
假發票的泛濫當然不止如此,在幾乎每座中國城市,都可以看到到處張貼著“膏藥式”的售賣各種各樣假發票的廣告。一些發票制假者還會通過電子郵件或手機短信來推銷他們的業務。在某些電子商務網站上,假發票售賣者甚至還承諾提供特別折扣以及當日送達的服務。旅行住宿發票、租約發票、廢料發票和增值稅發票等等都包括在內。
“重稅主義”和“以票控稅”造就了見怪不怪的虛假發票
“重稅主義”使得虛假發票成為影響部分行業生存的“剛需”
在之前的專題《小商戶生存環境:扶持少,稅費重,難致富》曾經提到過,在全球范圍內中國的企業所負擔的稅負都是偏重的,根據《福布斯》2009年推出的“稅負痛苦指數”榜單,中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高居全球第二。
在增值稅、所得稅和營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水資源費、社會保險費的擠壓下,個別行業的很多企業利潤都被擠壓得十分嚴重。所以他們便轉向了虛假發票,從而達到“少繳稅少交費”提高收入的目的。
以部分服務業為例,由于陳舊落后的營業稅制度,服務業的營業稅,不像制造業的增值稅,可以抵扣。雖然從今年8月1日起,對月收入2萬以下的小企業免收營業稅和增值稅,但對很多服務企業來說,高昂的稅率仍然使得利潤被擠壓嚴重。
“以票控稅”下,應納稅金額和發票金額沒有必然聯系,使得造假現象泛濫
中國現行的發票稅收制度是典型的“以票控稅”,發票是由政府的稅務部門一手包辦,由其統一印制的,商家是通過向稅務部門購買發票完成納稅的。而這種“以票控稅”也是一種“中國特色”。實際上在世界各國都有“發票”,但絕大多數的國家,“發票”都是由商家自行開具,“發票”只是商家和消費者之間貨物或者服務流轉的憑證,而非納稅的憑證。商家的納稅依據,則是由商家所提供的會計賬簿進行確定。
初看,中國這種由國家統一印制發票的模式可以更好的解決稅源問題,但是實際的效果則是:由于相較于商家提供的會計賬簿,發票通用性過強,發票很方便的就能和商家分離,轉手,成為偷逃稅的合法工具。
有不少學者就認為,中國目前仍在實行的“以票控稅”做法是計劃經濟的產物,只要此種征稅模式存在,造假現象就將大量存在。中國中央財經大學財稅研究室主任童偉甚至認為,要想徹底根除假發票黑市,就應該取消發票,因為不論是發達市場經濟的美國、日本,還是轉軌經濟中的俄羅斯、烏克蘭,都沒有類似中國的這種發票。而都是通過普及銀行結算體系,在有力的銀行結算下,稅務部門對公司的收入掌握的就能很全面。再配合更容易追溯源頭的會計賬簿,不需發票,就能較為準確的認定應納稅額。
虛假發票的存在使得部分雇員的“低工資高收入”成為可能
由于陽光工資的推行,公務人員和國企員工想要獲得高額福利和津貼,就必須以更加隱蔽的方式行。“國家雇員的工資相對較低,”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政治學教授,曾做過關于中國賄賂與腐敗研究的王裕華說。“因此他們通過報銷來大量增加收入。這很難監管。”
當然,這種“漂白”并不僅僅局限在公務人員,在外企甚至民企,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這種現象。根據《紐約時報》報道,在上海,有不止一家的共同基金公司要求其員工每月上交假發票來沖抵他們一半的工資——這種賬務作假方法能讓該公司及雇員降低其應納稅額。
此外,對于為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工作的體制內雇員,虛假發票的存在也給貪污受賄提供了更多的可能的方式。餐飲娛樂等服務行業因經營需要而大量購買假發票就是一個例子。在審查中發現KTV、夜總會等娛樂場所之所以大量需要假餐飲發票等服務業通用發票并不是其本身入賬需要,而是客戶的需要。原因在于許多客戶在這些娛樂場所消費之后需要開具發票回單位或部門報賬,而娛樂業發票肯定不能入賬,于是客戶就給商家提出要求開具餐飲發票等其他種類發票。而商家為了能留住客源,自然會主動購買假發票以應付客戶需要。
另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是,使用虛假發票其實是向幾個行業高度集中的。根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統顯示,今年1月至4月,全國共查處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案件8504起,查補稅款13.6億元。其中,房地產與建筑安裝、藥品與醫療器械、發電、供電和餐飲娛樂等幾大行業成為假發票的重災區,僅這幾個行業就查補稅款4.5億元,占總數超過30%。
稍加分析,就可以發現這種集中值得玩味。餐飲娛樂行業前文已經分析過。藥品與醫療器械行業方面,葛蘭素史克就是典型的例子,在行賄醫生和醫院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虛開發票套取賄金。而對于房地產與建筑安裝,情況也類似,只不過需要打交道不是醫生,而是政府部門。這其中,發電、供電行業比較特殊,由于對煤電的環保要求越來越高,成本也越來越大,電力企業往往可以從政府獲得高額補貼,而虛開發票就是獲得更多補貼的“好辦法”。
查處使用虛假發票的難度很大,而且被查違法成本卻不高
盡管使用虛假發票的行為普遍存在,但卻很難被查出來。分析人士稱,監管成本太高,特別是對于虛開發票來說。為了找到發票欺詐的線索,稅務部門往往需要聯系酒店、航空公司和辦公用品店等地核查數以萬計的發票,并審閱無數筆交易,這項工作十分冗長乏味。
而“買假”承擔的處罰很輕。由于稅務部門權責所限及取證難等現實因素,稅務部門很少向公安部門移交假發票的買方,多是以行政處罰的形式處罰使用假發票的單位和個人。而對一些政府部門或國企的虛報假發票的行為,相應的處理結果也多局限于要求其“提供真實發票,或將問題在本部門通報”。
在稅收稽查實務中,假發票入賬既可被視為忽略不計的“小節”,“合乎用途”的財務處理辦法,也可以罰得當事人傾家蕩產。2009年,審計署在發布“16省區市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審計調查結果”時指出,“稅務部門自由裁量權太大。”現實中,基層執法人員不但有較大的稅收自由裁量權,而且多從自身能獲得的“好處”角度考慮一張發票的價值。而決策者們又往往從各自“官位”大局的角度去琢磨問題,執法人員樂得以票尋租,以致讓發票淪為權力變現的路徑。
另一方面,制售假發票也不是什么重罪,2009年,號稱建國以來北京最大的制造和出售假發票案判,這期案件中,韓某制造并銷售了80余萬份假發票,但也僅獲刑6年6個月和處罰金30萬元。